劳动争议的常见法律问题(二)
时间: 2025-02-24 10:32:29 | 来源: 环球体育官方app下载链接
对于已经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具有法律强制力,劳动者可以持调解书或裁决书原件、送达回执、强制执行申请书、身份证、企业信息报告(营业执照)去做出调解或裁决的仲裁委所在地人民法院对企业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劳动者和企业存在矛盾,有可能不会对是否起诉一事进行交流,因此会导致,劳动者以为裁决书已经生效,去申请执行,可是企业却起诉到法院的。对这种情况法院执行局在收到劳动者执行申请后会核查单位的起诉情况,然后依据情况做出是否执行立案的决定,并会将情况告知于劳动者。
1.劳动者无正当理由导致不少于仲裁时效的,仲裁后会不受理劳动者仲裁申请,并向劳动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因不可抗力问题造成劳动仲裁时效中止的,中止后到申请仲裁,依然在法定时效内的,仲裁委应当受理劳动者仲裁申请。
3.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仲裁时效中断情形的,中断后重新计算的时效在法定时效内的,仲裁委应当受理劳动者仲裁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中断和中止的区别:中断是出现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情形,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止是出现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等情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另外对于劳动者所举证的中止,中断的证据,仲裁后会进行合理性审查。从而做出认定。
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也就是常说的仲裁前置程序。劳动者就劳动争议问题去法院起诉时,应当给予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的证据,比如劳动仲裁委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比如劳动仲裁委做出的仲裁裁决书,比如劳动仲裁委做出的中止审理通知书。未有证明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的证据,法院将不会受理劳动者的起诉请求。
对于劳动者而言,想跳过仲裁委,根本原因就是想缩减时间,可是不经过仲裁,去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掉头回来劳动者还要再去申请劳动仲裁,那浪费的时间只会更多,因此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麻烦,依法依规,走程序即可。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因此如果劳动者没有去参加开庭,仲裁庭将做出撤回申请决定。一旦做出初回申请的决定,劳动者想就同样的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不予受理。并向劳动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劳动者持不予受理通知书,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对劳动者仲裁未到庭的原因进行核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法院也会裁定驳回劳动者的起诉。
每年因为忘记去开庭的事情都可能会发生,如果自己都不上心,那苦果也只能自己承担。,任何一个时间里,忘记都不可能会成为正当理由。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